他对这部电影有印象。

        2003年7月份,【DV影业】的《超人2》全球首映,而他们接到了一份来自华夏合作公司【天娱】的侵权报告……

        侵权报告指向的正是这部电影,当时布斯特亲自接手了这个项目。

        审核时,他虽觉得这部电影有点意思,但并未过多在意。

        而且,对方似乎很懂法律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市场上,他们声明陈剑锋的‘迢人’头套颜色比他们超人标志的红色深6%,战衣材质标注为‘丝绸混纺’而非我们的‘氨纶’,并且,他们迢人,而【DV】公司出品的是超人,迢人,完全是一个新造的概念……

        在经过法务部的再三审核以后,他们得出了一个遗憾的结论,这部电影虽然可恶,但很完美地规避了一切的版权设定。

        后续,似乎是因为华夏的五大影业公司联合打压这部电影,导致了这部电影在华夏票房上并没有表现出多惊人的影响力,于是【DV影业】就暂时没有了想法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甚至,用一句:“不过是拙劣的模仿品”给直接打发了!

        但,谁都想不到!

        有一天,这部侵权的《迢人:重启》居然会登上好莱坞电影热搜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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