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张罗了好几次,也没人敢跟他一起,无奈只好找到这个远房表哥。

        安盛这家伙属于认钱不认人,他爹过去就是混黑道的,后来被枪毙了,留下孤儿寡母勉强对付活着。

        他从小就知道,要想活着就得争强斗狠,不然就饿肚子。

        成名战是14岁时偷别人家粮食,结果让人发现,被人家用瓦片往脑袋上砸。

        砸碎了三块瓦片后安盛感觉自己要死了,然后突然就咬住了打自己那人的大腿。

        任凭身后三四个人疯狂捶打,就是不松口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活生生隔着裤子把那人大腿的肉咬下来一块儿。

        从那以后,住在附近的居民对他偷东西都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再没有人敢较真儿抓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就算看见了也是等他跑远了再出来骂街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为了能把东西追回来,纯粹就是出出气而已。

        普通小老百姓,对于这种滚刀肉是一点办法没有,就算抓起来,过不了多久还得放出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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