现在的我,猜那时候的我,虽然嘴上不说,心里大概是想找一个男朋友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约会了五六个男孩子后,我在Tinder上遇见了一个叫丹尼尔的男孩子,并且Crush上了他。

        现在想想,我估计,以丹尼尔的视角来看,我这个Crush,真纯属碰瓷。短信发了不少,但其实我们一共才见了三面。

        丹尼尔当时问我要不要去他家,我说,我明天上班得早点回家。

        他问我到底“想找什么”,我支支吾吾说不清楚,连“想找男朋友”都不敢说。

        最后居然还告诉他说,我喜欢他。

        哎,真是怂的令人不忍直视啊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有的时候吧,这人上头了就是上头了,Crush就是Crush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我还很是难过了一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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