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春玉极其伤心和失望,却不忍心再去打她,只能抱着老伴的遗像默默哭泣。
学校很快作出了决定,给与王文俊和苏芷薇下了开除处分,不仅如此,还在校内的喇叭广播批评了。
伤风败俗的行为要得到惩罚,教师要加强道德伦理教育,学生们则要引以为戒…………学校的处罚无异于一纸判决书,年少轻狂不可轻浮,二人终是尝到了后果。
不仅当事人苏芷薇如过街老鼠,就连李春玉,走在路上也成为了街坊邻居们的笑柄。
苏芷薇辍学躲在家中不肯出门,肚子一天天大起来,已经没法打掉了,李春玉也很无奈,只能让她把孩子生下来。
立秋的时候,李春玉找王艺竹商量了一番,这种事情,男方家庭是需要露面的。
王艺竹也是个理事的人,对于女人来说,名声最重要,这种事情不可张扬,幸好她有同学就在妇幼院上班,愿意帮她这边私下接生。
自己的弟弟害了别人的闺女,至于花钱方面自然要算在王艺竹身上,并且她也愿意领养孩子,可是这一条李春玉没同意。
李春玉是那种自视清高的人,这是她的修养,也有那种条件。
她怕影响到闺女的将来,不愿意继续和王家纠缠不清,苏芷薇今年才十七岁,她的路还很长,以李春玉的眼光,自是看不上王文俊这种小子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