走一走之後,我就把高跟鞋脱掉了,光脚穿过马路去便利商店买了一双蓝白拖,就这麽穿着在路上乱走。
天sE越来越暗,路灯一盏一盏地亮起,但是我还是在走,脚踝开始隐隐作痛。
我想我该回去了。
但是,能够回去哪里?
弟弟现在传来了讯息。
你在哪里啦?
我飞快回了一条语音。我不回去了。
唉呦,他们只是嘴y啦,真的啦。
他们其实,都很想见你的。
路边正好有人在办流水席喜宴,俗丽的电子琴与俗气的台语歌声震耳yu聋。连骑着改装脚踏车、後面载着一堆宝特瓶经过的捡回收阿伯,都跟着那走音的旋律大声哼了几句。
我深深x1了一口混杂着废气与油烟的空气,自嘲地笑了一下。「真bAng啊……」
指尖飞动,我输了几个字传给我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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